已抓获53人,大冶公安剑指“断卡”战果满满
剑指“断卡”
“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赌博等其他违法犯罪,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
“断卡”行动势如破竹
打
当前,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复杂,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此类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根据公安部和公安厅“断卡”行动的相关部署,大冶市公安局迅速动员部署,抽调精干警力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了两次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电话卡、手机卡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果断斩除犯罪“温床”。
大冶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江新同志高度重视,指示由刑侦大队负责牵头成立反诈专班,对两批下发的共计50名涉案嫌疑目标按照户籍地下发到各派出所,迅速开展收网处置行动。各派出所精准出击,同步奔赴云南、广东、湖南、重庆、武汉等省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1、提前介入
反诈专班与110接通三方通话,110接到电诈警情可一键接通至反诈专班,由值班人员对警情进行处理,对涉案账号进行止付。
2、专人梳理
在城区案件高发的四个所各抽取一名协警进入专班,专职处理当天涉诈警情以及梳理案件,力图为被害人止损资金。
3、骨干研判
在城区案件高发的四个所各抽取一名民警进入专班,对发生的案件进行合力研判,以专业力量研判案件。
4、加快返还
反诈专班将全市需冻结的涉案账号进行统计,统一办理冻结和资金返还手续,加快办理速度,缩短办理流程,认真做到服务群众。
自“断卡”行动以来
大冶警方共抓获目标对象50人、扩线对象3人
刑事拘留23人
取保候审3人
教育训诫20余人
破案400余起
缴获各类电话卡、银行卡、作案手机等涉案物资一批
行动战果
民警在铁山抓获郑某心
冯某接受调查
东风路派出所分别在铁山、大冶先后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郑某心、冯某。经查,今年7月,郑某心、冯某二人均以1000元/张的价格将本人银行卡售卖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流水均达40余万元。目前,郑某心、冯某均被大冶警方刑事拘留。
11月1日,金牛派出所牵头负责人李长进带领民警陈立峰、陈明智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胡某发(男,33岁,金牛镇人)。经查,2020年7月,胡某发将其名下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网络诈骗。目前,胡某发已被大冶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在武汉抓获嫌疑人唐某
民警在咸宁抓获嫌疑人秦某
11月9日至10日,金牛派出所先后赴湖南、武汉、咸宁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唐某、秦某、柯某、朱某。
11月9日,金牛派出所在咸宁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雷某,现已移交咸宁警方。
►10月31日,经大箕铺派出所民警的耐心规劝,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傅某(男,29岁)、邹某(男,28岁)、曹某(女,46岁)、吕某(女,19岁)主动到所投案。经查,傅某等4人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U盾和手机卡转卖给他人,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目前,傅某四人均已被大冶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1月7日,大箕铺派出所所长熊春明带领治安中队长皮洪元赴黄石抓获1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曹某辉(男,32岁)。经查,曹某辉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U盾和手机卡转卖给他人,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民警抓获嫌疑人姜某彬
民警抓获嫌疑人黄某
11月1日至2日,金湖派出所先后抓获四名将本人名下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嫌疑人姜某彬、黄某、熊某夫、王某。
民警抓获嫌疑人左某
民警抓获嫌疑人石某
11月7日,金湖派出所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左某、石某。经查,左某、石某出售给他人的银行卡涉嫌大额诈骗资金的转账,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日前,罗家桥派出所经研判分析掌握到茗山乡九龙村村民黄某名下多张银行卡账户异常,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抓获嫌疑人黄某。经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情况下,仍将其名下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并收购余某、刘某、周某等人名下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目前,黄某已被大冶警方刑事拘留。
11月1日晚,罗家桥派出所民警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曹某。经查,今年7月,曹某出售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给他人进行网络诈骗活动,其出售的银行卡交易流水达100余万元。
东岳路派出所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赵某发。
►11月7日,金山店派出所通过视频侦察、调查摸底等手段在刘仁八镇抓获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柯某。
11月8日,保安派出所抓获出售多张银行卡给他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张某。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
11月10日,保安派出所民警在武汉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尹某。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
11月13日,灵乡派出所民警赴广州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张某金。
什么是
“断卡”行动
一
“断卡”是哪些卡?
1、手机卡方面
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2、银行卡方面
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卡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二
涉“两卡”人员面临的惩戒
1、手机卡方面
被公安机关认定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电话号码(含互联网连接账号)登记的自然人及法人需纳入不良信用电话用户管理,基础电信企业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关停其名下登记的所有移动电话号码,且2年内限制其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办理移动电话新入网、过户电信业务。限制期满后,自动解除限制。
2、银行卡方面
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实施只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三
公安要打击哪几类人?
1
开卡团伙
自行或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2
带队团伙
诱骗或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3
收卡团伙
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些人称“卡头”。有些物流公司、公司的员工也参与收卡。
4
贩卡团伙
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警方提醒:
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电话卡或支付账户,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诈骗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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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平安黄石
疫情期间,咸宁人怎么缴纳水、气费?点开这里就知道了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用水用气保障工作,市住建局积极协调市城区供水供气企业,对疫情防控期间水、气充值缴费方式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供水保障方面
1.疫情防控期间用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中的“生活缴费”功能进行缴不纳水费。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水费的用户,市联合水务公司将实行停水、不催收、不计欠费滞纳金的政策,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居民供水。
2.市联合水务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0715-8182111。
二、供气保障方面
(一)昆仑燃气公司用户(应急抢修电话0715-8253333)
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可通过下列方式就近进行充值缴费:
1.人工充值点:
昆仑燃气公司家居生活馆(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1楼),营业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自助缴费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缴费机(双鹤路18号,市民可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侧门进入)
咸安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缴费机(金桂路99号)
建行咸宁分行营业部ATM机(潜山路32号)
建行岔路口支行ATM机(温泉路83号)
建行咸安支行ATM机(长安大道58号)
建行湖北科技学院咸安校区ATM机(巨宁大道与盛家垴巷交叉口西南50米)
3.移动充值点:
移动缴费车(确实存在出行困难的用户实行24小时上门预约服务,联系电话0715-8256559)
4.网上充值:
已安装物联网气表的用户,可通过咸宁昆仑燃气公司微信公众号(xnklrq咸宁昆仑燃气公司)进行充值缴费
(二)华润燃气公司用户(应急抢修电话0715-8893609)
疫情防控期间,华润燃气公司采取欠费不停气的措施,确保用户正常供气。
特此公告。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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